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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保安力量必须尽职


日期:2017-04-28     次浏览     来源:管理员

4月26日,广西南宁青秀区人民法院对故意伤害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女导医林某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左富春、游万谦、潘庆金、陆喜激有期徒刑三年。游万谦原是这家医院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医院保安工作,但他每月从私立医院股东左富春手里拿3000元钱,并纵容医托进入医院门诊楼游说拉客,因导医林某多次制止,引起游万谦等人的不满,他们遂花钱请潘庆金、陆喜激对林某实施伤害。(4月27日《人民法院报》)

医托虽猖獗,其实也不难治。因为医托是固定的一些人,很难频繁更换,导医在门诊大厅工作久了,多半一眼就能认出医托来。且导医的职责就是指导患者就医,带有防范医托的责任,用导医来对付医托,一抓一个准。这些年来,导医勇斗医托的新闻时有发生,也说明整治医托,问题不在“能不能”,而在“敢不敢”。就算整治的手段有限,但只要将现有手段发挥得更好些,也同样能让医托们望而生畏。

导医敢不敢与医托作直面斗争,自己是否有勇气尚在其次,还要看医院的保安力量。假如医院保安尽职尽责且无私无畏,导医的人身安全就有保障,他们对付医托时就很有底气,至少导医在医院里是安全的,且在保安的帮助下,敢于与医托叫板的导医多了,就会对医托形成压倒性优势。

假如保安明哲保身、怕死怕累,导医对付医托时,“一声吼”叫不来一个帮手,他们就会有所顾忌,最多只敢提醒、劝离,不敢太较真,医托就会时常出现,难以禁止。

进一步而言,假如保安成为“内鬼”,拿了医托的钱,并默许医托在医院里活动,导医就会处于较危险的境地。这起案件就是如此,这家医院的保安不仅不帮导医对付医托,反而帮医托殴打导医,保安、导医、医托就构成了一个危险三角关系,导医和其他医务人员对医托就会噤若寒蝉。

这一案例警示我们,在打击医托的过程中,不可忽视保安、导医、医托这三者的关系。要想确保打击力量的优势地位,除了要选派一些敢说话、有正义感的导医外,更关键的是,要确保所有保安都能尽职尽责,尤需防范保安成为医院里的“内鬼”。只有当正义的力量不显单薄,导医不为自身安全发愁,其独特的作用才能发挥出来,医托猖獗之势方能得以遏止。